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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才浪子 于 2021-7-8 12:41 编辑
副镇长老刘再有俩月就要退了,却被县纪委带去例行询问。 纪委领导: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儿来的吗? 老刘:知道。 哦!说说看,为啥? 受贿! 呵呵,还蛮有自知之明的嘛! 不是自知之明的事儿,我不会干! 嗯!态度很好,很配合。说说是受谁的贿,一共有几次。 长冲村,个体包工头,王老板,三次。 三次,哪三次?金额是多少? 通村公路工程招标前2万;招标中4万;质量验收时2万,共8万。 你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老干部,难道不知道这样做是违犯党纪国法么? 知道! 知道你还做? 我也难,不做不行啊! 为啥? 去年夏季,山洪突发,我临时负责抗洪抢险工作。三岭村有6位农民英雄,舍弃自己的财产,抢救了20多位留守老人的生命。政府许诺给这些英雄们一点损失补偿,可政府一直没有兑现。为了不让我们的英雄寒心,不让老百姓对我们的政府失望,我第一次受贿了…… 照这样说,你把受贿的钱,用于发英雄奖金了? 总务那儿有我替“不愿透露姓名者”的捐资记账。 那还有两次受贿呢?也发奖金了? 我是分管教育的。去年秋,我们对全镇六个小学教学延伸点进行教学环境检查时,发现有三个教学点上的孩子们,依然要自己从家里带桌椅上学,为了那些孩子,我不得不受贿呀! 第三次呢? 今年七月,一个炸雷,造成阳山村一位农家起火,孩子重度烧伤。为了挽救孩子的生命,我只好再一次受贿了! 这些都是实情,可以要求政府拨款解决,为啥要用犯罪的方式…… 唉!谁叫我是副职,又即将退休呢! 这……领导们相觑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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