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7293|回复: 11

[学习工具] 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以及拗救

[复制链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7-4-11 16: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参与互动,展示风采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天香百合 于 2018-11-21 20:28 编辑

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以及拗救

1、什么是拗句?
       在格律规定可平可仄之外的字位,若更动了平仄,便出律了,这样的诗句叫做“拗句”(除特拗句外)。特拗句下面会讲解。
2,什么叫拗救?
     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应补上一个平声,也叫“救平”,但要注意补救的字一点要在指定的位置,更不能在句末。凡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如何拗救后面会讲解。
3,什么叫做特拗句子?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
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这种写法已经千年有余,最先是江西派的诗人创立的,以后诗界就认可了
       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七言举例
  例句是:任是深山更深处
    原格是:仄仄平平平仄仄
    更改后:平仄平平仄平仄
  这就是特拗句,但我要重申:如果你写成了特拗句式,五言的第一个字,七言的第三个字就不得再任意了。(七言的第一字可以任意)。
4,什么叫做尾三平?
     尾三平又称“三平足”或“三平脚”,是指对句结尾连用了三个平声字,此为律诗的忌讳,应当杜绝。即在七言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中,第五字应仄而平了;五言律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三字应仄而平了,造成收尾三字均为平声的情况。如:
花枝欲动春风寒。(王维)
平平仄仄平平平。
又如:
春光绣画秦川明。(杜牧)
平平仄仄平平平。
        “三平尾”在古诗中较多,近体诗被认为是诗家“大忌”,主要是从诗歌的音律上考虑,如果犯了“忌”,在吟诵时,就会感觉不协调,破坏了诗歌的音律美。近体诗忌三平尾。
5,什么叫尾三仄?
     尾三仄就是指出句结尾连用三个仄声字,也叫“三仄脚”,七言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五字应平而仄了,写成了“仄仄平平仄仄仄”;五言律句“平平平仄仄”中,第三字应平而仄了,写成了“平平仄仄仄”,造成收尾三字均为仄声的情况。如:


依法修行可入道
仄仄平平仄仄仄
修改一下:
依法修行能入道
仄仄平平平仄仄

三平尾和三仄尾,在平仄单调上并无二致,为体现理论上的一致性,应将二者都作为禁忌。

6,什么叫做犯孤平?

格律诗的一个句子中,全句除韵脚平声字以外,句子中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这叫做“犯孤平”。
  此概念针对七言诗,五言诗没有那么严格,不可误会。五言只有一种句式是孤平,即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成了“仄平仄仄平”,这就是孤平,但可以拗救。稍后讲解。
现在诗界里关于五言句式孤平的问题众说纷纭,如下请看例句
野店正分泊
仄仄仄平仄:不是孤平!
野火烧不尽
仄仄平仄仄:不是孤平
高阁客竟去
平仄仄仄仄:不是孤平!(阁入声字,仄
到家日已曛
仄平仄仄平:孤平!
只应伴月归
仄平仄仄平:孤平!

他的意思是说:除了尾字平声外,前四个字里面只有第二个字是平声,定为孤平,其它的就不是孤平了。其它的句式是不是孤平?我想有待研究。
       在网页里、论坛里对五言格式的孤平、三平尾、三仄尾讲的五花八门,不知道听谁的好,有一些人凭个人意识在讲,找了一些古诗做例句。古诗本身就有很多不讲究格式的,怎么能够做例句?我个人认为,只有句子中有两个平声连在一起的句子最好,读起来最有韵味。大家请注意正格,如下:

格式是这样规定的:
五言:
中平平仄仄
中仄仄平平
中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这是四个分句,每一句都有两个平声在一起
中字表示可平可仄

大家就按照格式写吧,这样不会引起纷争。 不过“平平仄仄平”可以一拗三救,救了以后,也有两个平声字在一起了 ,仄平平仄平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七言句式的孤平问题:

        原格式“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把第三字变动了,就成了“仄仄仄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故称孤平。一般来说可以“救”,即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回某个平声字,使平,仄声的比例恢复大体上的平衡。
       还有一个句式是:原格式“平平仄仄平平仄”,如果把第五字变动了,就成了“中平仄仄仄平仄”,第五六七就成了两仄夹一平,也意味着孤平。如:既一个平声难以发挥其平声的声调,第六个字,为了避免“犯孤平”,某些句子的“一、三、五”诸字也不能不论,  凡是“仄平仄”的句子,要注意不能犯孤平。如何防止?二四六字是“仄平仄”时,第三字或第五字中必须有个平声。如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对于诗的格式不熟练的人暂时不用,对于诗的格式熟练的人可以用,好表达诗意,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特别是有一些名词,地名,典故,年代,人名,等等,特别是有一些名词,地名,典故,年代,人名,等等,不懂拗救,不方便用诗词检测仪器,,必须学懂,凡是通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7,孤仄,同孤平一样的道理。 但是,孤仄在格律诗里面还算不上大忌,放的宽一些。
8,四连平和四连仄,即连续四个发平音的字,或者连续四个发仄音的字。持续高音和持续低音,对声韵有妨害,不可。
9,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怎么解释?
      这是一个概括性的句子,不是说所有句式中一、三、五的地方都不要论,在特定的环境下有几处第一、三、五字的地方还是要论的,不然,就会出现“三平尾”、“三仄尾”以及“孤平”现象。下面我会讲到的。“二、四、六分明”是一种很严谨的说法,即句中的第二、四、六字不得随意出格。关于第二个字,无能是五言还是七言,目前还没有可以随意变动的例子,
      关于第四个字,只有五言的“仄仄平平仄”第四字拗了,在对句的第三字补救;七言的第四字,目前还没有可以随意变动的例子,

      关于第六字,七言有两种变动的例子,如特拗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子中的五六字调换了位置,称为五拗六救,还有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六字出格了,必须在对句的第五字补救。如何补救,下面我会详细讲解。
10,分句式讲解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五言:
a,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一字不可以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中平仄仄平,是孤平,如果第一字变动了,要在第三字补上一个平声字。如果第三字变动了是小拗,写诗的时候不好换字就算了。 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
b,仄仄平平仄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仄平平仄;第三个字不可随意,万一第三字随意了,第四个字没有随意,就算了,也不补救;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有押仄韵的,下面同,即使是白脚,也不可以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万一第四个字变动了,要在对句(下一句)的第三个字补救。
c,平平平仄仄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平平仄仄;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仄尾;万一第三字变动了,第四字补上一个平声,是特拗,特拗以后,第一字就不准再随意了;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第四字变动,除特拗句外)
d,仄仄仄平平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中仄仄平平;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平尾;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
七言:
(a)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孤平;如果第三字变动了,要在第五字补上一个平声字;第五字变动了是小拗,写诗的时候不好换字就算了; 第七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
       第二、四、六个字不准随意。二、四、六要分明。

(b)平平仄仄平平仄        第一、三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平中仄平平仄;第五个字不可随意,万一第五字随意了,要在对句(下一句)的第五字补上一个平声字;也有人不主张补救,第七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四、六个字不准随意。二、四、六要分明。

(c)仄仄平平平仄仄 、第一、三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仄中平平仄仄。第五个字不准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仄尾,万一第五字变动了,就在第六字补上一个平声,是特拗,特拗以后,第三字就不准再随意了;但是,第一字还可以随意。第七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四、六字不准随意。二、四、六要分明。(第六字变动,除特拗句外)
(d)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一、三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平中仄仄平平; 第五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平尾;第七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四、六字不准随意。二、四、六要分明。
11,格式(指的正格)可平可仄的地方是怎样规定的

五言:
平平仄仄平
中仄平平仄
中平平仄仄
中仄仄平平

七言:

(a)中仄平平仄仄平
(b)中平中仄平平仄
(c)中仄中平平仄仄
(d)中平中仄仄平平、


12,律诗中出现了拗句,一般要补救,这就是“拗救”。拗救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a、孤平拗救。在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否则叫做“犯孤平”。但是,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用了仄声,怎么办?可将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该用仄声的改用平声,这就把孤平救过来了。这种救法,五言(简称一拗三救),七言(简称三拗五救)。也叫本句自救,如:

五言
不敢高声语,
恐惊天上人。(李白)
平平仄仄平(正格)
仄平平仄平(自救格)
第三字救了第一字,(也称为一拗三救)

七言
未到晓钟犹是春(贾岛)
仄仄平平仄仄平(正格)
仄仄仄平平仄平(自救格)
第五字救了第三字,(也称为三拗五救) 

b、特拗必救。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和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仄声,那么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必须改为平声,成为“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也是本句自救。如:


五言
仍邻故乡水,(李白)
平平平仄仄,(正格)
平平仄平仄,(自救格)

七言
千载琵琶作胡语,(杜甫)
仄仄平平平仄仄,(正格)
仄仄平平仄平仄,(自救)意思是在本句救
      这种"特拗"句式,多数用于尾联的出句即第七句,成为唐宋诗人的一种时尚。用于其它联的出句也有,但较少。现代人作旧体诗,也常用这种句式。

c,大拗必救。

      在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和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中,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用了仄声(或五言的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偿。看举例:


原格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变格式: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一种是出句的第四字拗了,到对句的第三字补救。
还有一种与这种基本相同:
原格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变格式:
“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一种是出句的第三、四字都拗了,也是到对句的第三字补救。
如果“仄仄平平仄”,只有第三个字变动了,不要救,
我们再来看七言的大拗如何补救:


原格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补救后: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就是出句的第六个字拗了,在对句的第五个字补救。就是出句的第六个字拗了,在对句的第五个字补救。
如果“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五字出格,也用同样的方法补救(即在对句的第五字补救)。最好不出格,补救太麻烦。但是,王力先生说,可以不补救
关于第五个字出格,目前有两派意见
一个是补救,一个是不补救
要补救就在对句的第五字补救
请看对句相救。如:
野火烧不尽,(出句四字拗)
仄仄平平仄,(原格式)
仄仄平仄仄,(拗格式)
春风吹又生。(对句救出句)
平平仄仄平。(原格式)
平平平仄平。(对句三字救)
d,对句救出句,然后又本句自救,如下:

紫竹夜宿雨,出句三四字拗
仄仄平平仄,正格
仄仄仄仄仄,变格
媚娘红绣妆。对句救出句又自救
平平仄仄平。正格
仄平平仄平。救出句又自救格
媚娘红绣妆,是本句自救,即一拗三救,“红”字即救了出句的“夜、宿”又救了本句的“媚”字,这个实在太复杂,大家知道就行了,不要模仿。衣服上的补巴打多了,总是不好看。一首是里面的拗救最好不要超过两处。

再如
回乡偶书 [唐]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不”“客”二字拗,“何”字救。半拗可救可不救。这一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五字写成了平声,是小拗,可以不救。
b,还有一种句式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个字出格了,过去也叫小拗,现在很多论文加以了评论,不可出格,出格了要在对句的第五个字补救,(目前成了两派意见)。王力先生得意见: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没有很清楚地说明是该补救还是不该补救)。

c,“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字出格了,是小拗,可以不救。
d,另外,五言的“仄仄平平仄”,第四个字没有出格, 只有第三个字出格了,可以不救。我们写诗,尽量不要用拗句。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格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律绝诗里可以有拗句,包括新韵和古韵,但填词不允许有不合词谱的拗句。

       目前,有两种不需要争议的句子,少数人有异议,现在解释如下:

      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可以写成“中平中仄平平仄”,但有人说:根据孤平的道理,一个句子除了韵脚平声外,句中只有一个平声了,就是孤平。依据此理推断“中平中仄平平仄”就是孤仄。其实是错误的,格律诗中重平不重仄,少一个仄声可以,少一个平声不行。
      再就是五言的“仄仄仄平平”,有人拿孤平的依据推断,可以算孤平。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句子中只要有连续的两个平声,就可以发出雅韵,对声韵不仅没有影响,而且还有帮助。

      所谓有影响,就是句子中一个平声被几个仄声所夹,这个平声字难以发挥其声韵。现在两个平声在一起,是最好不过的了。孤平的理论最先是王力先生提出来的,只不过是他当时没有把五言的特殊情况分开来说而已
关于三平尾和三仄尾的讨论
       目前,很多人写文章评论,说过去有很多三平尾和三仄尾的诗句,而且是名篇,谁敢否认它不是名篇?其原因是唐宋时期是古体诗过渡到格律诗的阶段,古体诗是不讲究格式的,那个时期的确有一部分诗有三平尾和三仄尾的。自此以后,在元、明、清各时期,这种情况就不多了,毕竟遵照格式的诗是大部分。
古体诗分唐以前的古体诗和唐以后的古体诗,如:悯农(二首) [唐]李绅
春种一粒粟,秋成万颗籽。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从上面所引的三首绝句中,已经可以看出,古绝是可以不依律句的平仄的。李绅《悯农》的"春种"句一连用了三个仄声,"谁知"句一连用了五个平声。近体诗认为:三平尾和三仄尾用在句末,显得持续高音和持续低音,对音韵有影响,用在句子前面或者中间可以,因为后面有不同的声律调节,仍可起伏跌宕,达到声韵美的效果,古人对声韵的研究是十分精深的。

(摘自《诗词园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7-4-11 2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香院长百忙中,为广大诗词爱好者提供学习材料,代表各位诗友遥谢!加精了!

点评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2 16: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7-4-12 03: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受益非浅,赞百合院长,贺精!

点评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2 16: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0%

发表于 2017-4-12 09: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普及知识,学习!

点评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2 16: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7-4-12 0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祝写作愉快!

点评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2 16: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6: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湖秋月 发表于 2017-4-11 20:43
天香院长百忙中,为广大诗词爱好者提供学习材料,代表各位诗友遥谢!加精了!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6: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紫村 发表于 2017-4-12 03:19
学习了,受益非浅,赞百合院长,贺精!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6: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蛟龙入海 发表于 2017-4-12 09:11
多谢普及知识,学习!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6: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竹林康 发表于 2017-4-12 09:33
欣赏佳作!祝写作愉快!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点评

上午好!亲切地握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3 09: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发表于 2017-4-13 09: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香百合 发表于 2017-4-12 16:46
感谢诗友临帖支持,精彩点评鼓励,祝福春祺笔丰!

上午好!亲切地握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5.1%

发表于 2017-11-22 16: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所讲格律诗的规律,句句精要,为广大格律诗爱好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帮助,辛苦了,院长!

点评

感谢好友临帖支持,点评鼓励,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4 09: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升级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4 09: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唐昭平 发表于 2017-11-22 16:22
院长所讲格律诗的规律,句句精要,为广大格律诗爱好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帮助,辛苦了,院长!

感谢好友临帖支持,点评鼓励,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经典文学网 ( 苏ICP备19050466号-1 )

GMT+8, 2024-11-23 05:17 , Processed in 0.17480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