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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胎(二) 在鲁西南一个古老的小乡村里,一个姓黄的光棍中年汉子某天突然领回家一个到处流浪的神经病女人,只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在给这个男人一年后生下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后,因为在家接生而引起的产后感染而不幸死掉了。别人都笑话这个男人没有娶媳妇的命,可那个男人总是高高举起手里廋弱不堪的孩子喜滋滋地夸耀着:“嘿嘿,媳妇不媳妇的无所谓,反正能有这么一个能够给我传宗接代的孩子,也就是俺老黄的胜利吧?”,从此,那个孩子原来的名字就被人忘记,久而久之--黄胜就成了他唯一的名字。黄胜刚刚十二岁的时候,一场意外的车祸,让黄胜成为名副其实的孤儿,因为黄胜的父亲是一个三代单传的独苗,而黄胜的爷爷奶奶,早在黄胜出生前,就已带着满腹的遗憾撒手而去。一个十二岁没有人抚养的孩子,自然只能在小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黯然辍学。因为乡亲们的可怜,开始黄胜还能得到一些善良村民的救助,而天长日久后,仿佛黄胜的苦难已经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正常生活,因为渐渐地,村子里没有任何人再给小小的黄胜任何可以裹腹的食物。饿急了的黄胜,只好跑到别人的玉米地里剥些还没有成熟的玉米,或是到地瓜地里,拔几株还很幼小地瓜。等到冬天到了,穿着一身破棉衣裤的小黄胜,在别人的土地上,再也寻找不到任何可以充饥的食物时,乡村的鸡鸭鹅狗便不时成为黄胜的美味佳肴。而黄胜在享受这些美味之后,总是会再‘享受’一顿被偷人家的暴打。就在这种小偷小摸和不时暴揍的生存环境下,十二岁的小黄胜,仿佛一夜之间就长成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只是,现在已经长大成人的黄胜,早已不屑于在村子里的小打小闹,而是每天夜里,腰间别上一把一尺多长的杀猪刀,躲在僻静的农村小道上,等待那些无奈夜间行走的匆匆行人,冷不丁地一步冲上前去,将刀子抵住夜行人的心窝,恶狠狠地说道:“嘿嘿,你小子是要命还是要钱?”,每次被打劫的无论男女,总是被吓得魂飞天外,无不乖乖听从黄胜的吩咐,乖乖地将身上的钱物系数交出,然后浑身哆嗦着求饶着:“好大爷,俺身上就是这些东西了,俺现在全给你了,只求大爷留条活命就行。” 每次得手的黄胜,总是得意地吹声口哨,不阴不阳的怒骂一句:“日你妈的,怎么就这么一点钱呢?是不是你奶奶地也和我一样是个穷鬼?我告诉你,抢你这点小钱,就是被抓进去了,也不是什么大罪,如果你敢报案,我就弄死你全家,听见没有?不过,既然你没钱,也不能便宜了你个龟孙子,快把你的衣服扒下来,你就快快地滚蛋吧。”,然后看着那个吓得屁滚尿流夜行人落荒而去后,他就像一个神出鬼没的恶狼,心情愉快地再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当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全国第一次严打风暴来临时,黄胜就像一只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家之犬,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日子里,简单收拾了一下行装,沿着他那条经常劫路的小道,决定远走他乡,再也不会回到这个令他伤心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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