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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骂仗文化戏说
雷州文化趣谈系列……
文/潘日强
雷州有语言文化而无文字文化。是古代先贤通过极力推广与架接,才让雷州语言文化逐渐融入汉语文化的道路。
雷州人的孝贤礼仪大都深受唐宋“十贤”影响,古城内外千百座古庙的遗迹,足以记证民风与熏陶的交错。每座庙宇对于后人,都是无数个宗教礼教,弘扬民族大义的故事。这些故事耳濡目染,世代流传,成就后来雷州人好善乐施、平易近人、嫉恶如仇、忠直率真的刚直性格。
雷州人除了爱唱雷州歌,多是不善言辞的,尽管是熟读诗书,头脑清醒者。不甚小节是雷州人普遍的特征,但面对是非,却能大义凛然,嫉恶如仇!
雷州人一家人平时可能少得问寒嘘暖,但外出对待熟人,每每见面倒是都用“吃糜未哩?”这句客气十足的俗语,以示礼节。这就是雷州人对待内、外不一的方面。
“糜”是雷州人的稀饭。
这样稀稀的东西暖润顺喉,极易吸收和消化,它是雷州人天性偏爱的主食。雷州天气多雨燥热,一年里没有几日冬天,平日里湿气较重,人们常常感觉喉干舌渴,也容易上火。外地人来到雷州,总爱多吃一些清火祛湿的东西才能感觉到舒服。雷州虽不象云贵川,但雷州人也大都喜吃酸辣。据说这是养成急性子和坏脾气的外因。
吃这种叫“糜”的主食,主要是能舒缓燥热的生活环境,历来成为平民百姓家的主要食物。而至于“吃饭”,可能是官话的引伸……此虽然未经得详细考证,但我敢通过雷州人“吃糜未哩”这句最传统,最常用的语言,和雷州人喜爱“吃糜”的习惯来断定——“吃饭”,肯定是后来的官话。而且根据字音,这个“饭”与雷州话的“BUI”音相去甚远,应该是从“中州音”引用过来的官用语言……
雷州人秉性刚直,疾恶如仇,脾气暴躁,估计就是跟气候和饮食习惯有关。因此骂人发泄,也是寻常之事。只是这“骂”因为缺乏相应文字文化的阻隔,相应就略显地方特色。
关于骂,其实有很多种。有怨恨决绝而痛陈的。这种骂,略视最为沉重之处就是骂做“死”!骂“死”得怎样——粉骨碎尸,挫骨扬灰,或者“死无藏身之地”,或者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等等。
这是恨之入骨之诅咒!是想杀之却又不能的两难之中另避蹊径的抉择,是寻求彻底却又不能的一种解恨!
这种与所谓骂架之战自然有所区别。我此所谓的骂,多指“骂架”,不是骂桑。是势有对垒,一比高低的场合;是刻意经营之类的事情!所以是要有一些前提所限制的。
君子之骂无须拳棒之卫,无须缚鸡之力,只要三寸不烂之舌。
首先可能是一种讨伐,是一种尽量保持在“文斗”范畴内的“泄愤”。或者类似于“文人相轻”,半君子,假文明,动口不动手的伐与战。
如国人所素爱的“国骂”,又如西洋人的“狗屎”仍至“FUK YOU!”之类的谩骂,略指一些“战略”、“战术”之技巧。
虽然难免粗俗,甚至下流、下作,但实不失"精独"之处……
鲁迅先生曾对国人的国骂做过小考,在文章里面他提到先代的骂法有两处,一是齐威王骂周烈王姬喜“叱嗟,尔母婢也””,大概也是“你母亲是贱人”之类;二是陈琳骂曹操,“赘阉遗丑”!因为曹操之父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曾令曹操大为上火!……
从以上圣贤之骂这两处看来,我们中国人早就精心总结出骂人之策略与作战的战法相同,均是攻其“最之薄弱”!所以骂的最高境界便是骂人的先祖。对于重孝的国人来说,骂先祖也可谓一剑封喉的绝招,同时还可以处以“置身度外”,“避其锋芒”,“观棋虽语”的角度……所以鲁迅先生也说,“要攻击高门大族之坚固旧堡垒,却去瞄准他的血统,在战略上,真可谓奇谲的了”……
骂,其实也是气力活。男人一般擅于力气,可力大气盛者往往侧重于打的优势。而女人则声高气洪,看似更加善于骂!
只是骂之目的在于激怒对方,如何骂倒对方的痛处,至关重要!……
一般来讲,女人对于骂经常略显优势,但女人之身却往往容易成为冲击之靶,轻易成就男人骂话的靶心……
所以男人若要控制拳脚,将怒骂把握在近乎“文略竞技”的范围内,倘若不是通过饱读圣书,恐难学习到以上名流大贤的高妙骂法的,也恐难结成对垒骂战之局势。
因为骂成为“对垒”,必须是在双方略略匹敌的情势下,不然就是重拳击打在棉花上,再优势的阵脚,怕也有“孤掌难鸣”之无聊!
在雷州,男人之间倘若依靠直接之身的骂阵,往往是简短易怒,草草收兵。然后转成肉搏的场合。要保留着继续骂阵下去的战势,非有坚韧之意志,竭尽克己之心力,尽假谦谦君子之伪行不可。不然就是惧畏法威之特别,方能继续维持。而且之后所有攻击的靶心都是瞄准与其相关(其实无关)的女人之酮体,甚至是最敏感之部位,或者名声与贞操……
然而,骂人敏感之部位,乃属低俗下流之为。原则里讲,每个人在面子上都不愿意自动放弃君子之威。
如果撇开国人素爱的国骂之特点,别人或者误以为女人(母亲)天生就有什么罪过……
但是,看看男女之间的骂仗,一样发现,枪口的方向还是朝准对方“母亲”的身上为多。这是诬蔑“母性”的最大罪过!
然而城墙失火,池塘遭殃。这很有可能就是世间最对不起母爱的荒唐事情……
正如前面所说:“瞄准血统”,“置身度外”,“避其锋芒”。这样既骂着对方,骂“倒”对方!又寻足了规避法威横加的理由。因为“骂”本是游走于法律和打之间的边缘地带,是钢丝上行走的险戏!如果太过拗直,有恃无恐,将骂辞直接横泼到对手身上,或者驳辞牵强,无理取闹,恐怕这场仗也则将战而难持,持而不久!很有可能由骂快速转为“打”,与法律介入的前奏。
因为骂的内容可以“虚拟”,而法律却是“究实”。
如何规避法律以及免至大打出手,这实在是“骂”者双方的重要考量。
针对这个,雷州之骂似乎已经略备心思了!
雷州之骂很少用“操”之类直接攻击的脏字。可能因为“操”字多是汉语普通话文化语言,“操”字之类太过背离道德和法律的境界(这里当然是指旧时代的),明具猥亵侵略等攻击的因素。
如果较真,或者交由法律去推敲,往往容易招致引火烧身的依据。弃之不用应该是明智之举!
此外,也应该有一定时代和历史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人心开始略略“向善”?文明“思雅”?……虽犹未知,或者更加重视法治的意识?——也有待考究!但凡还用,大多只当打趣或者猜测,或者只是涵养的惯性,略施口头戏谑之娱而已。
事实上,直至如今,几乎是这种“不文明”已不为男人所多用……
男人若用首当其冲,令人直想起其天然的“攻击性”的东西,视为流氓、下流,不在话下。
今天一些落俗之女流,偶遇不爽倒是也会随口轻吐一句“我操……”什么的骂辞。但因只是对风唾骂,没有硬物对象,也不明所指,算是口头恶禅罢了……
雷州人骂人最刁钻之处是选择用了“嫖”这个“花钱买乜”的强势夺利之字!——
若遇女敌,首先把对手骂作“花娘”(原指旧时候的妓女),意指出来“卖的”,有愿卖愿买的意思。然后转用最恶毒的骂法也是转移成“嫖你的老母”!
这个“放的”精准的别有用心,独到好处!
因为是人都有母亲,而且母亲是离个人距离最近,最柔弱,最直接,生成铸就的根源出处所在,而往往却又不一定都在现场。是不在现场的第三者,此为“死无对证”!
骂她还是为了保证弹无虚发,触及肝肠,又情无反顾。
且此实难究出真相。让法律也难耐其何,束手无策……
有的甚至加上一些连串的引伸:“嫖你老老的、哭哭啼啼的……”等等形容词,天马行空,趁势发挥,应有尽有……
这后来发展的,的确还有许多任凭想象的空间。此其实也正符合"国骂"的基本元素——既抬高自身的身价,又将目标置高架起来的平顶高台之上,似是超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非常方便达至各个角度“射杀”之目的。甚至更能彰显占领私人法理于优先之势!
因为按照古人思想认识的思维,无论如何,“嫖”总是双方心甘自愿的事情,与“操”的强行霸道的侵害有意愿和情感之别,很有强奸与通奸的界限……依据旧时的法律和道德伦理,多少能够灵活游刃于法理之间,令伤者有口难言,令评判者是非难辨!也就达成“被骂者原本不是好东西”之暗示,成全骂人的侮辱与脱身同时成功,一箭双雕了!
而且这种“骂”还能很有先入为主的意思,无形之中大大抬高了骂者的地位。
因为哪怕再是穷乏潦倒之人,倘若还能去“嫖”,必足见其还是有一些钱的事实。
而且也可以理解成是能够博得对方多少“意许”!
再就是按旧时的风化又尚不够犯法……
果若不计粗俗下作,这实在算是得非常高超之上等“骂略”!
……
直至现在,这样的“骂”虽然仍是耍嘴皮子,“逞能”的事,正像游戏那样只提供假象来宣泄,切不可当真!而又可以反复使用,象电脑的程序,同时也没有耗损和踩踏法律的代价,因此正有逐步改进乃至“发扬光大”的趋势。
还许,这种雷州特骂很有可能正好迎合了时下人们内心深处所渴望的权力、富有、征服、任性……等私欲感的需求。
在这种大面积精神空虚的社会状态下,“骂”其实就是任由装扮的小姑娘!只要有足够的想象与及有墙厚的脸皮,象现时社会的一些权力潜规则,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任性,极尽满足着个人私欲的快感——渴望当一回权力的拥有者,尽管仍是快活在梦境当中,也要尽情享乐着无耻一时的“唯我独大”!
……
当然,现实与想象当中的差别谁都明白的,只是一个是现实的任性,一个是游戏搬的假设,意淫的幻想……梦幻之中或许真能一时满足个人心底虚伪的伟岸罢了。
从“嫖”字的引伸引到另一句本地土话——"嫖泻"!
这本是个描述旧时浪荡公子行为不端,玩世混蛋的说辞,一般也用于日常之骂!只是多用来骂“事”。
如花钱花得不值,不爽;做事吃了哑巴亏……就会随口来上一句:
“算是嫖泻去啦!”……
而且用之不分男女,很有阿Q精神的胜利!实是自我下作,发泄情绪的一种流氓方式……
至于女人骂男人,自然也同样是颇讲策略,略有一番景象的。
或许是深知男人暴力的危险,用反退为进的办法,把作为对手的男人假设成超强不羁,而且顺着因势利导,推波助澜,让其无法无天,落入坏至无度的“口袋”……
然后——“终招天怨”!或借法律之便,顺理成章的借用“天谴”的威力!
“你这砍头颅!……剁头蒂(脖子)!……”
都是形容旧时处决极刑犯人之杀头取命的手段!
这应该也是策略的较高境界!因为她明显避开了自身的弱势,骂之极致就是让对方“罪该万死”、“罪大至死”!好自成公愤,落入法律之大手。当然,这种假设同样凭空!也肯定是枉费心机的。但假使骂人之同时又能假手法律之力来斩杀对方,昭然揭恨,那也是真切解痛的一种!
不过骂仗之所以能坚持成局,还得有赖一个规则,即是:男人必须有点“假君子”之风。
巍然动口不动手,只管咬牙切齿;女的也都是跳蹦撩泼,手舞足蹈,做尽动作,尽力泄愤,竭情表演……很像唱戏!但绝对不能触及对方半寸肢肤。
一切尽在“君子”与“法律”之间左右逢源!
这也许是丑陋遗俗影响深远的一面……
2014.12月。
作者:潘日强,1964年出生,籍贯广东雷州,现居珠海三十余年。曾经军人、警察。后下海经商。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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