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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辽东探星客 于 2013-5-16 12:46 编辑
尚贵中
所谓“得罪人”,就是一个人在工作中或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由于某种原因其言行遭到了对方的记恨。 任何人都不愿轻易去得罪人,因为谁都明白“多一个朋友多条路、多一个冤家多座山”的道理,只要没有必要,谁都不愿做让人“忌恨”的事儿。
人这一生只要是想干点事儿就有可能“得罪”一些人。 “得罪人”有“因公”和“因私”的说道。 人生在世,“为公”应是主流,“为私”应是兼顾。为公而不小心得罪了人,只要被得罪者不是十足的“小人”,事实真相清楚后被得罪者或可释然,众人也会给出公正的评说。若得罪的是真正的“小人”,后果就不会那么简单了,它不但有可能“记恨你一辈子”,还会时时处处找你的麻烦和寻机报复,一旦“小人得势”,你的日子会很不好过。古语说的“能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话是很警醒人的一句良言。
真正能成就大事的人虽然有时被逼无奈时也可能得罪一些人,而他们更注重去交好更多的人,使因得罪人而带来的麻烦更因朋友的帮助而得到化解。 如果一个人既不去得罪人,也不去交朋友,“安全系数”虽高,但却很可能一生都在“谨小慎微”,一生都生活在无形的压抑感里。
求和谐者,公平处事,何惧小人当道? 成大业者,明辨是非,自当正义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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