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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敬良 于 2016-8-7 16:17 编辑
看了很多媒体的新闻,对犯罪案件的采访实录及分析报道。 我们总是对犯罪分子报之以鄙视、谴责、不齿、唾骂、憎恨,以示自己的正义感和对受害者的怜悯与同情,尽显恻隐之心。 他们能和很多词语对号入座,如愚昧、无知、孤僻、嫉妒、偏激、扭曲、贪婪、仇恨、藐视、变态等等。 可我们却很少去关注造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了解他们的成长过程与人生经历,探视他们的内心世界与真正的犯罪动机。这点很重要,正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惩罚只是一种手段,若能将犯罪尽可能的在萌芽状态予以消灭,防患于未然,那才更具有实际意义。 以法律为准绳固然重要,但法律也不可能达到细致入微、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法律也需要不断的修正与完善。 社会在发展、思想在革新、环境在变化,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且更加高明,使案情越来越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疑影重重、悬念纷沓。虽然有更多的高科技运用到案件侦查中,也不见得犯罪分子有多少的畏缩与收敛。 很多时候,法律的小小漏洞,正好给了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置道德与良心于不顾,怀着丑陋的侥幸心理、玩世不恭的姿态、死不悔改地铤而走险。 将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和处理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开和曝光,起了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相当于一定形式上的普法教育,使人更容易理解和反思,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和警惕性。 但更重要的是,现今社会的教育已走进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大误区,执鞭者一味地追求业绩和效益、虚名和荣誉,把家长也带入了以考试分数作为学习成果的唯一评判标准的怪圈。 高等院校、高学历、高材生,不等于是高品德、高素质、高情操。若不能德育双修、品学兼备,怎能算得上是教育的成功、为人师者的骄傲。 若没有成功的教育和正确的引导,若没有高尚和自律的身教与言传,不管是贫穷或富有、不管是才子和莽夫,都有走上犯罪的可能。 制止和杜绝犯罪,不管在什么国度和时代,都是重中之重,执法者和教育者任重而道远。
2015.8.14 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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