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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 小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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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09: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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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草原公主 于 2016-4-6 09:49 编辑

    “小马走了!”
    迎面遇见了小猫,她劈头盖脸地就来了一句,脸上有着遮不住的喜悦。
    “是吗?去哪了?几时走的?”对于小马的走我也很好奇。不知道这个小猫憎恶的整天神秘兮兮的人会去哪儿过他坎坷的自在的余生。
    “前几天,去北京了!”
    北京!上次去的是深圳,这次是北京,人家的目标可真够大的。他去那儿干嘛?他买得起车票吗?不管!这对小马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他自然穷得很,不过他自有办法不名一文地去很多大城市,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在W市,他每天拎个公文包,行色匆匆,要做的事据说很多。可是又似乎不做什么具体的事,天知道他在忙些什么。
    “哦!那你岂不是要唱三天大戏了?”在我的家乡,谁要是遇见了天大的喜事就会请戏班子唱三天大戏,算是跟大伙有福同享。现在,戏班子少了改成放公共电影了。但这“唱三天大戏”仍然是流传下来了,成为一个俗语。
    “谁知道?他临走又没说永别之类的,这个鬼人!”小猫不满人事时总会在前面加个“鬼”字,极似男性所用“鸟”字。小猫是女的,而且平时都挺像淑女的,所以她选择的是既能解恨又不失淑女风范的“鬼”字。
    说完小猫就走了。
    在介绍小马之前我得先费些笔墨给小猫。小猫是“泡泡家的”,因为他提起小猫总用“俺家小猫”,所以我们和泡泡谈起她就用“你家小猫”,我们兄弟及家属之间就用“泡泡家的”。泡泡本有姓,当然也有自己的大名,但因为他是一个执着又固执的理想主义者,这年头理想就像美丽的肥皂泡,一吹就破,所以我们叫他泡泡。小马是泡泡的二房东,小马好像是跟大房东有点什么关系,所以帮大房东看房子,房租全免,只交个水电费。泡泡当时要找房子,看到小马贴的招租启事,实地考察了一番便应招入住,和小马做起了邻居。半年后,泡泡遇见小猫,结束了多年的孤独状态,自然小马也成了小猫的邻居。我和泡泡是老朋友了,自然随之先认识了小马接着认识了小猫。
    认识小猫之前,我眼中的小马没什么值得注意之处。小个子,小脸,整个一小号的人,值得一提的是一双眼睛,很小但很灵活。这双眼睛要长在别人脸上可能会被形容为机灵睿智,但生在小马身上,很容易被说成是贼眉鼠眼。声音是嘶哑,总觉得喉咙里裹了一团东西,你都着急地想替他弄出来。偶去泡泡那里小坐,小马总是和善地打个招呼,老是一副要出门的样子。次数多了,问泡泡他在忙些什么,他说他也不清楚,似乎是在考研。
    去年五月的一天,泡泡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神秘电话,说是他发现了心目中的贝阿特丽采,他已向她表白了,她今天下午回话,有空的话下午可以到小屋一坐。我拉着几个狐朋狗友从上午起就开始驻扎在山上他二楼的小屋,想看看这个眼光颇高的愤青到底会选择什么样的女神——后来小猫说,哼!他还眼光高,肯定是追不上别人只好假装看不上别人,不然多没面子呀。还是我,鬼斧神工,愣是把石头样的东西变成了玉。他不对我好对谁好去!可能真理都掌握在女人手里吧。当日蹭过午饭,我们一边玩牌,一边等小猫——当然也是昵称。向来大义凛然的泡泡今天像是换了个人,紧张兴奋外加神经质。我都忍不住想笑。
    三点多钟的时候,泡泡突然说好像有人在叫我。我们说你别发神经了你,想女神想疯了吧。正说着果然听见有一个动听的声音在喊泡泡的名字,当然是有名有姓,声音中还有些羞涩。我们把窗子“啪”地一声打开,几个人头立刻攒到了窗台上。只见一个身影隐约在一丛小树的后面,红白条纹上衣,白裤子,身材小巧。我们正要跟泡泡交流感受,回头一看,早没影了。然后就是高大的泡泡和小鸟似的小猫的身影慢慢从视线中消失了。
    后来似乎两个人还经历了一个所谓的考察期,不管怎样,最终的结果是一个月后如果你喜欢黄昏在W市有名的LJ山上散步的话,你会经常看见一个瘦瘦的高高的男孩牵着一个瘦瘦的小小的女孩很幸福的走在一起的样子,那你可以肯定他们就是泡泡和小猫。
    有了家室的男人就是不一样,小猫不仅把她家长期营养不良的泡泡给养得回转了脸色,青春痘明显好转,我们这些人也算交了好运。小猫经常在周末熬些汤,请我们去品尝,泡泡能有这样的红颜相伴真是让人羡慕死。
    一个周末,在路上碰上泡泡和小猫,他们便很热情地邀请我去吃晚饭。反正大家都是熟人,我也就没有客气。在菜市场买过菜,我们便回他们的小屋。为了学一些谋生之道,免得自己以后养不好自己,我提出要在厨房里帮忙。你知道,有些厨师,在他们美妙的饭菜没有端上餐桌,他们为之忙碌的空间没有收拾停当的时候,他们不愿别人闯入他们神秘的禁地。他们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仿佛会大打折扣似的。但小猫还没有这样的脾气,她欣然同意了。
    我们三个一起走进厨房。厨房在一楼,这厨房是他们和小马共用的,我并不陌生。可是忽然听见了小猫的大叫:
    “这个鬼马!又不洗锅!又把案板上搞得像垃圾堆!”然后她拿着锅盖转过头对着泡泡,“你没有警告过他吗?我又不是仆人,给你做完饭,又要给他搞卫生,别人弄干净了,他用起来倒方便得很!”当着我的面小猫发这么大的脾气,那一定是小马做得太过分了。不过小猫还是很照顾我的情绪,说让我在这么差的环境里实习,真是很过意不去,这顿饭可能会耽误我比较长的时间,希望我不要介意。
    我说没什么,周末本来是要轻松,不要为此影响情绪才好。泡泡这时才说,他已经告诉过他了,没办法,他向来就这样。本来如此就合理了吗?小猫还是不想放过他地嘟哝道。原来世间任何让人羡慕的神仙伴侣都免不了柴米油盐,任何女神都免不了人间烟火,不知理想主义者如泡泡是怎么面对现实的。
    于是,这顿饭让那个声音嘶哑长着一双小眼睛的小个子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变得丰满起来。我知道了他常常是一天吃两顿饭,一顿是在中午过后,据说小马是深夜才睡,第二天午后才起。另一顿饭是在半夜,他常常是吃过他的午餐之后,便不见影子,直到将近凌晨才从外面游荡回来,很显然他没吃饭。他回来之后,就在楼下佟佟佟佟地剁东西,有时听起来像是骨头什么的,让人毛骨悚然,常会想起凤二娘的人肉店之类的。然后是锅铲炒菜的声音。终于捣鼓完了,他又开始在他的小屋里放劣质音响,还要最后进行一下艺术熏陶呢,声音尽管压低了却更让人难以入睡。很显然,他的这两顿饭恰恰都做在小猫之后,所以用起干净的厨具来,当然是很方便。但道谢是从来没有,洗厨具也是从来没有。小马真太不通世故,尽管声音不好听,他若嘴甜一些,再对小猫表示一些感激之情,我想小猫不仅不会计较他的大大咧咧,说不定连他的一日三餐都会代劳。
    后来,我断断续续知道了他更多的事。他家中很穷,他的伙食很简单,总是一次买许多的青菜、土豆,西红柿之类的,吃上个两三天。我想,他一天只吃两顿饭可能是为了节约粮食。可是即使这样也经常断炊,他常会向泡泡借些小钱,可泡泡也没有过多的闲钱,不过借给他就没指望还过,也借过米,大部分都还。泡泡给过他旧衣服,也会给些生活用品,小猫来这屋子之前和之后都有过。女性的心大部分都还是善良的。但这给予也似乎让人难受。小猫一次给泡泡洗衣服,泡泡不在家,又恰恰没洗衣粉了。她看到一小包洗衣粉,可能是小马的,就想先用,到时还他总不会让他吃亏的。正洗着,小马到卫生间来,她就说先用用他的洗衣粉,买了还他。小马说不用客气了,他和泡泡谁跟谁呀。等泡泡回来了,他说真是可笑,那小袋的是他买大袋洗衣粉时附带送的,他就给小马用了,小马倒反过来装好人。
    这样鸡毛蒜皮的事还有很多,还有一次小猫在中午洗了一些青菜,想在晚上煮些面条吃。没想到晚上这些菜不见了,只好又大老远去买了些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等到第二天逮着了小马,就问他昨天有没有见厨房里的一篓子青菜。他说他吃了,怎么了。小猫说,那你怎么不打声招呼呢?那青菜是我晚上做面条用的。是吗,我还以为是我的呢,真不好意思。小猫后来说,吃些他们的东西也没什么,她最讨厌没礼貌的人,要是她自己吃了青菜,那小马是不是还要她还呀?当然还有小猫他们的晾衣架陆续不翼而飞,泡泡放在大厅里的拖鞋却在小马的脚上等事件。小猫说她都有些神经质了,有时在外边办事,怎么都联系不到泡泡,她还以为泡泡被小马谋财害命了呢,便会不顾一切地往家飞奔。看到泡泡还好好地躺在床上——泡泡总熬夜很晚,所以一睡着别人把他搬跑都不知道,就会好好把他收拾一顿。我认识一个大哥,他曾经义愤填膺地说过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这确是一条真理,完全适合这里的情形。本想替小马说几句好话,但这样有损光辉形象的小事总是时有发生,我也只好闭口不言。
    我不明白小马为什么不去谋生,或者边谋生边念书,他就这样看看书,到处乱窜窜不是办法。可能他是要过崇高的精神生活,而且认为精神生活是与物质生活相抵触的,“生活太安逸了,工作便会被生活所累。”但又有人说过,“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我也认为一个人首先要不成为任何人的累赘,然后再去自行其是。若要不使自己的目标永远遥不可及,还要确定自己有些许的天赋,以及内心有一匹不任它奔驰就不能安稳的野马。小马这样,只会让人担心。
    小马似乎没有一个朋友,因为从没见他带过一个朋友回来,当然更没有什么女朋友。但他心里一定渴望,因为有一天他向小猫说过一句暧昧而唐突的话。小猫曾生气地向泡泡告状。她说她正在为两个人准备饭菜,小马从楼上下来经过厨房就站在厨房门口说,好香啊,泡泡真幸福,可惜让他抢了先,真后悔没早些行动。她说我没理他,他也说得出口,我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不找他。泡泡也觉得女朋友被这样一个人争太没面子,说他不看看自己是谁,真是活腻了。小马整天一个人,要么在外面游荡,要么就蜷在那间小而暗而潮的小屋。要勉强算得上是朋友的话,倒有两个,大房东留下的那条老狗和他从路上捡的或强行抱走的一只猫。
    那条老狗实在是老,身上的毛没有光泽,又不茂盛。他老是躺在老房子周围,很少出去活动。我去过几次,在路上差点踩到它,它看到人来了也不叫,也不起来嗅嗅是否是生人,看起来它很累,根本不想动弹,似乎在等待它生命的终点。不过它间或抬起的眼睛还可以看出它是活的,还有对人的依恋。小马和它是朋友,我看见过也听见过他们的交流。小马尽管自己吃不饱,也还是要给它剩点东西,跟它随便说上几句话,那态度很亲昵,也很轻松,似乎和狗交流起来让他觉得比和人自在得多。他劝过老狗和他一起散步,那话好像是要老狗多活动活动,老不动对身体没什么好处之类的。也劝过老狗吃饭,仿佛是吃饱了不想家,吃饱了才有力气之类。然而小马这个朋友的食量却越来越小,到最后很少见它动过饭碗里的东西。它更加的不动,下雨或刮风也休想使它动一动,它好像在感受生命中最后的风雨。
    和小马小猫相识的第一个冬天到来了。这个冬天很冷,我很少出门见朋友,埋头在屋里准备考试,我虽辞了工作考研,但也没好好用功过,突然发现了自己还有好多东西不会,赶紧用起功来,自然宠辱偕忘,也把小马的这个朋友给忘记了。终于到了初春,考试也完了,我又开始了与朋友们之间的见面,当然包括和泡泡他们。我是彻底地忘记了那条老狗,直到有一天我猛然记起来在他们房子的四周好像少了什么,才想起是那只狗。问泡泡,他说它可能已经死了,因为他们很久没见它了,很多老狗,野狗都熬不过冬天的。不知怎么的,心中猛然一阵失落。我喂过狗,也目睹过狗的非寿终正寝的死亡 ,看到一个生命的消失是人世间最悲惨不过的事,那是我至今不再养狗的理由,但我从未像今天这样怅惘和失落。
    又一次在小猫他们那里吃饭,忽然听见了楼上有猫叫。我问怎么会有猫,泡泡说是小马从路上弄的,整天关在屋里,不让它出来。我说他连自己都喂不饱,还喂猫干吗?大家都没吱声。吃完饭收拾桌子,小猫让泡泡把吃鱼剩下的鱼骨头给小马拿去喂猫,我和泡泡刚来到楼上,就看见小马拿了拖把从卫生间出来好像要拖地,一股难闻的味道。我问他现在拖地干吗,他的屋子本来就潮湿。他说他的猫真可恶,一点不讲卫生,在屋里随地大小便,他老是得拖地。我对喂猫没经验,但小马有了新朋友还是让我挺高兴的,虽然麻烦些,但他可以从照顾新朋友中获得一些关心的乐趣和被需要的快乐。泡泡把鱼骨头递给了小马,我们两个进屋了。过一会小猫忙完了也上来了。我们谈起小马的猫,谈起小马的新的工作——拖猫屎猫尿。小猫说,很好办,猫其实是很干净的一种动物,给它准备一个铺着沙子的盆子放在角落里,过两天换一下就可以了,我外婆就是这么说的,她养的猫可好了,皮毛发亮,又很干净。说完还让泡泡赶紧去告诉小马。还是女人生活经验比较丰富,“喂油鸡食阿随”的事情她们比较在行。小马的猫能活着,泡泡和小猫应该帮了不少的忙。
    估计,猫也是像人一样追求自由的一种动物,小马的猫后来也不辞而别了。先前,我们听到它的叫声就觉得凄惨,而不是什么闲适的慵懒的,想是它对自己的新主人并不满意,他老是关着它,还饥一顿饱一顿的,猫是要宠着的,所以它的走在意料之中。小马又失去了一个朋友。
    以前看过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写画家高更的一部小说,介于传记和小说之间的那一类。读到高更为了实现画画这一内心深处的追求主动把自己抛进孤独状态的场景,我为他的勇气而感动。他的贫穷、疾病、缺少朋友,没有让我感到怜悯或是同情,而是为艺术家可以经历这些有益于崇高艺术诞生的磨练而庆幸。但我现在想孤独是有两种情形的,一是人自己主动抛弃尘世,去让潜伏于内心的辕马得到安宁,如高更;一种是人为尘世所弃,他们没有吸引尘世人的一切魅力,不得不像一条野狗似的到处觅食,生存,如小马。这前一种孤独可能是超凡艺术诞生的必经之路,让人觉得崇高,而后一种则只会让人觉得可怜。我常想,也许小马以后会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物也说不定呢!像我们这些平平淡淡一步一步走在人生路上的人,虽然朋友不多也不少,做的事不好也不坏,说不定很快就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淹没。
    初试成绩公布之后,我便打定主意离开这个地方了,我失败了。我毕竟是个现实主义者,我没有将一切豁出去的勇气,吃饭还是人生的头等大事,没填饱肚子之前,我是不会有吟诗弄画,谈情说爱的兴致的。泡泡小猫还有其他几个狐朋狗友都送了我,说话的语气跟要永别似的。但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我们见过的许多人,总会因各种原因从我们身边流走,以后永远不会再流回来。而我们自己也不知命运之流会将我们带向何处。小马在我走之前没有回来过,不知他是否还活着,是否找到了他安身立命之所,是否终于有了朋友,是否像大多数人那样得到他们基本想要的东西。你可能会觉得奇怪,那些让人厌恶的整天阴魂不散的人,当他们离去,很久也没有音讯,你反而会牵挂他们,他们在你的生命之中反而会刻下比很多人还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并不出众的有时是丑陋的有缺陷的身影反而会时时造访你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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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见过的许多人,总会因各种原因从我们身边流走,以后永远不会再流回来。而我们自己也不知命运之流会将我们带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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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0: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笔平实,细腻,欣赏佳作,欢迎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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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6 12: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文艺 发表于 2016-4-6 10:03
文笔平实,细腻,欣赏佳作,欢迎参赛。

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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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2: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祝写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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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4: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泡泡还好好地躺在床上——泡泡总熬夜很晚,所以一睡着别人把他搬跑都不知道,就会好好把他收拾一顿。我认识一个大哥,他曾经义愤填膺地说过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这确是一条真理,完全适合这里的情形。本想替小马说几句好话,但这样有损光辉形象的小事总是时有发生,我也只好闭口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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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4: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笔熟练,人物刻画很到位。小马属于典型人物,抓住这一典型来写,使文章具有看点,欣赏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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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现在想孤独是有两种情形的,一是人自己主动抛弃尘世,去让潜伏于内心的辕马得到安宁,如高更;一种是人为尘世所弃,他们没有吸引尘世人的一切魅力,不得不像一条野狗似的到处觅食,生存,如小马。这前一种孤独可能是超凡艺术诞生的必经之路,让人觉得崇高,而后一种则只会让人觉得可怜。

欣赏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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