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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萧^易水 于 2019-5-22 18:16 编辑
社会纪实:阿芳的另类人生!无泪有伤!
作者/桑桑虫
被世人唾弃的腐烂的带毒的迷失了的女人。
没有救赎。
即使是横陈在圣母婊/道德帝的烤炉上!
——开篇注
时间的水
很深
每天
都会淹死许多的人
——桑桑虫
​​​
微信收到阿芳的信息:“桑姐你今天要来城里吗?我很害怕,我惊我得了不干净的病!”
阿芳喊我姐姐,这些年,我在阿芳而言,是她活得有尊严的做为一个人的风光所在。
尽管她是站街女(鸡/婊子),在世态而言卑微如草芥。
我跑县城来看阿芳,阿芳出来接我回她的住处;阿芳的落脚点常常不固定。
带阿芳走进药店的自选超市,教她选购安全套;买几盒杜蕾斯给她!
阿芳说:“姐,我不用这东东。”
在阿芳住处碰上某村的支书;他正在屋里等阿芳。
某村支书见是我,马上愣住几秒钟。
我说没有什么好尴尬的,希望他多关照关照阿芳;男人女人之间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偏僻小山屯出来的阿芳只上过四年小学。
在阿芳十六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二十岁的男子,十五天时间,阿芳便成了该男子的老婆。
阿芳的婆家是在乡街上。
阿芳以为就这样敲开了她的幸福之门。
十八岁的阿芳做了妈妈,生下一个女儿,上天弄人,她的女儿是裂唇的残婴。
做手术要天文数字的费用。
公公婆婆便视阿芳为扫巴星。
为了维系这貌合神离的婚姻,二十二岁的阿芳产下第二胎;本一心想要个带巴的,怎奈又是女娃儿。
婆婆只想要香灯,见又生个女儿,从此婆婆当阿芳为透明。
阿芳的老公早已经是陈世美,阿芳没能生个儿子,他更加有借口在外面有别的女人。
阿芳成为弃妇。
二十五岁的阿芳,走上风尘路卖逼;(失足女、鸡、婊子、暗娼、卖淫女、小姐、妓、站街女、三陪女郎、夜总会小姐);穿梭在附近各市县等地走她的风月江湖。
大女儿的唇裂就是闪着寒光的利刃,时常将阿芳的心刺剁得千疮百孔。
身为母亲,阿芳没有能力给这唇裂女儿做手术,但她决不遗弃这可怜的女儿;她出卖自己的肉体换取物质生活,让两个女儿暂时的丰衣足食。
显然,阿芳和她的娼妓类姐妹们不是很甜的梨,其实,已经不是甜不甜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腐烂的问题。
她们那敞开的胸,就像一只只有了腐斑的梨果。
当阿芳她们的身体献给人民币的时候,当她们躺在别人或自己的床上时,钱这问题几近于哲学,这问题总是让人累,累到让人失眠,直到东方的太阳照在脸上。
阿芳栖身的窝。依然是形形式式来买春的男人。
有个颠佬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去玩玩(到外面开房)?价钱随我开,他给得起。
我对着他淡然地笑了笑,答:“行,五万!”
他狂笑……
在阿芳容身的这间简陋的房间,阿芳说:“姐姐,对不起,因我,他们当你是鸡。”
阿芳说姐姐你会丢我不管吗?
我说不会的。
已是三十岁的阿芳握着我的手,来自她内心的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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