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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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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23: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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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axluoyz 于 2017-9-15 23:35 编辑

细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文/罗余作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这句话的本意是从本性本能上来讲,人,不论是作为整体的人类,还是作为个体的肉体凡身,凡事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充分考虑。否则,就会受到天地自然的惩罚。并且,这种惩罚相当严厉,严厉到诛杀毁灭的程度。与现在人所理解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有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儒学观点,其实应归功释迦牟尼。儒学讲“克己复礼”、“舍己为人”并不是人们道听途说的自私自利,准确的说是不正当的自己。过去的偏见误导了许许多多的众生。什么是正见?人应当为社会,应当为众生,这是正知正见,不要为自己。其实,人类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扩展自己的有序化规模,也就是说,主体的一切行为的内在动力就是“为已”,如果主体失去了“为已”这个内在动力,那么,任何主体都必然会自发地灭亡,就必然会“天诛地灭”。

  事实上,任何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系统同样希望以最少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因此把这个基本理念拓展延伸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就形成了广义的社会学理念:任何系统或主体都会追求可持续的价值率最大化(或追求可持续的利益最大化)。这里特别要强调,“利益最大化”具有如下内涵:是长远意义而不是眼前意义的;是整体意义而不是局部意义的;是社会性意义的而不是个体性意义的;是全面价值层次意义而不是单一价值层次意义的;是客观意义而不是主观意义的;是综合性意义而不是片面性意义的;是辩证意义而不是形而上学意义的。不难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实际上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一基本原则最为通俗、最为形象、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

  万事万物(包括人)坚持自我是一切秩序的基础。如果万事万物不坚持自我,一切秩序将不复存在。这里的秩序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我们之所以看到天地有别,多彩绚丽的自然景观、自然秩序,是万事万物“为我”即坚持自己的结果:石头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石头,大山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山,树木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树木,小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小鸟,大象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象,泥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泥土,白云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白云。之所以说石头做石头需要拼命地“为我”,是因为石头并非肉眼所感觉的那么坚强,它也会为风雨所侵蚀,随岁月的流逝而老去、死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具备初步的化学知识,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一点。石头需要自己强烈的分子间引力来抗拒风雨,它的天敌是酸雨。如果石头不再拼命“为我”而做石头,如果万事万物(包括人)不再拼命“为我”而做回自己,那么我们将回到盘古之前的无天无地的混沌世界。社会的主体是个人,象自然界一样,正是人人的拼命“为我”导致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景观、促进了文明的繁荣进步。如果人人都不“为我”而泯灭个性,那么人类的社会景观将灰飞烟灭。

  中国古代曾经的过杂家的“杨朱学说”而遭到孟子激烈批判。杨子学说的内核是“为我”,经典阐释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坚持“仁义”的孟子眼中,“扬子取为我,把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

  诸子百家时代,群星璀璨,像当代的经济学家一样。历史也为诸子百家区分了“主流”和“非主流”。孔孟成了历史演进中的主流,而为孔孟所批判的其他思想大家成了“非主流”,成了“杂家”。

  在反思变革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估这些所谓的“杂家”和非主流的价值,当重新审视这些“非主流”的诸子百家的思想内蕴时,我们可以发掘出启迪当前变革的真知灼见。

我们来比较一下处于历史“主流”的孟子的“仁义”和“非主流”的杨朱的“为我”。不能简单地说是孟子对还是杨子对,也不能简单地说孟子错还是杨子错。我们评价一种理论一定要考察这种理论的前提假设和隐含前提假设。孟子的“仁爱”就是强调舍己为人,以他人为中心,相反杨子的“为我”是以自我为中心。在当时的整个社会知识和财富积累贫乏,任何单独的个体都不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孟子的“仁义”更有实用价值。而杨子的理论更是能揭示自然秩序、社会秩序何以存在这一永恒主体。所以,历史地看,孟子和杨子是站在两个不同的高度阐述两个不同境界的“真理”,尽管由于“实用性”孟子的仁爱成为历史的主流,但是,杨子的“为我”是更接近于“大道”的永恒真理,其境界也高出孟子一筹。

  现代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以“为我”为基础的社会,那么现代化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由“克我”“否我”向“为我”的转变的过程。“仁爱”并非独有,翻翻圣经,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同样强调克己为人,即孟子如果留学海外,他同样会成为令欧洲的基督教徒崇拜的主流。发生这种现代化的原因就是,整个人类的知识积累和财富积累发生了变化。在现代社会中,一个正常的人通过正常的努力是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生活得很幸福的。

因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至理名言,也该到了平反的时候了,该发人深省了。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警示我们:“认识你自己”。其实,人是社会上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不完全属于自己。

  马克思是第一个认识“自己”的人,因为马克思把全人类当做自己,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的,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变成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无产阶级自己。马克思说:“历史的结果就是:最复杂的真理,一切真理的精华,(人们)最终将会自己了解自己。”马克思说,我已经说了,我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人类与自然之间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归根结底是人物自己。人类不把自然(天地)当作自己,就是说,人不为自然自己,大气污染,地球透支,岂不是天诛地灭?

  列宁理解马克思的灵魂,自己了解自己,他说“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主要的注意力应反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源泉上。”

  毛泽东说过“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三毛疑惑不解:“自己是什么?自己是谁?自己是自己的吗?”崇拜自己可以,但不能迷信自己。因为自己这个人物是在运动自己的过程中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如果人过于相信自己,最终就会迷失自己。这是对“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正确解说。

  1980年,《中国青年》第5期发表了潘晓的来信,提出“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引起青年广泛的关注。被称为中国青年思想初恋的讨论,之所以以失败而不了了之,原因就是她错用了“自我”这个故纸堆里的概念。自我就是自个,他和别人是矛盾的。如果换成自己,这句话该为“主观为自己,客观更为自己。”因为主观为我自己,客观为包括我在内的全人类自己。就是和谐自己,是人物自己壮丽的爱情。

  有不信佛的朋友说:这个社会就是要尔虞我诈,就是要竞争,就是要自私自立才能站住脚。并且最后概括为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说最后概括的这句话,我同意。但是如果认为,人该为了名闻利养、女色、地位等等而不择手段去获取,这就是为己。然而,这是真正为己吗?问题就出在这里,这恰恰不是为自己。比如人为了获取金钱而去抢银行,最后被逮捕、枪决。这是为自己么?不是啊。正相反,这是在害自己。种下恶因,必享恶果。这样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的。金钱不是自己,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身外之物,仅是我们维护生活的工具。为金钱而奋斗决不是为自己。那么妻子儿女呢?也不是自己。名气呢?更不是了。这些都不是我们自己啊。为这些东西而不择手段、劳心费力并不是为己。那么这正好就应了这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果你这么作,那么肯定会“天诛地灭”的。相反,佛法这句话的本意才是真正的为自己。佛法倡导人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不恶口、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这样我们便不再为自己制造新的恶果,新的灾祸,这才是为自己,这才是真正的照顾自己。只有这样,人才不会天诛地灭。

  “为己”也好,自私也好。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自己的,什么不是自己的。怎样才是真正“为己”。可以说佛法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是最能照顾我们的方法。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年,又有谁可以做到从未为自己想过?又有谁可以单纯到为了别人而活?无论是什么环境,还是什么领域,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心点,那就是自己。可以说,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人人每时每刻都是为了自己而生活。只不过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追求;有些人则为了追名逐利罢了!让自己为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每个人各不相同,这种差别也就是小人与君子的差别。可是,我认为这种差别不是客观的,而是人为存在的。

  我们没有能力能够阻止这一切恶性的蔓延,只是说了出来,给工作在平凡岗位的朴实善良的人们敲一下人生的警钟,请你们睁开你们的双眼,看清周围的一切,其实社会是美丽的,人们是善良的,只是不要被利益和权利的“魅力”诱惑。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思想的人们,请你们正确审视自己,不要为一些虚伪和面子麻木了自己。做一个为信念,为理想奋斗终生的人。用宽广的胸怀去包容那些一时走错的人。用爱心去感化那些一时迷途的兄弟姐妹。让明天的天空更加蔚蓝,让我们的未来充满纯洁。


    (2007.5.10于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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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0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遥祝问好!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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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以“为我”为基础的社会,那么现代化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由“克我”“否我”向“为我”的转变的过程。“仁爱”并非独有,翻翻圣经,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同样强调克己为人,即孟子如果留学海外,他同样会成为令欧洲的基督教徒崇拜的主流。发生这种现代化的原因就是,整个人类的知识积累和财富积累发生了变化。在现代社会中,一个正常的人通过正常的努力是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生活得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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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18: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年,又有谁可以做到从未为自己想过?又有谁可以单纯到为了别人而活?无论是什么环境,还是什么领域,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心点,那就是自己。可以说,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人人每时每刻都是为了自己而生活。只不过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追求;有些人则为了追名逐利罢了!让自己为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每个人各不相同,这种差别也就是小人与君子的差别。可是,我认为这种差别不是客观的,而是人为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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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18: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能力能够阻止这一切恶性的蔓延,只是说了出来,给工作在平凡岗位的朴实善良的人们敲一下人生的警钟,请你们睁开你们的双眼,看清周围的一切,其实社会是美丽的,人们是善良的,只是不要被利益和权利的“魅力”诱惑。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思想的人们,请你们正确审视自己,不要为一些虚伪和面子麻木了自己。做一个为信念,为理想奋斗终生的人。用宽广的胸怀去包容那些一时走错的人。用爱心去感化那些一时迷途的兄弟姐妹。让明天的天空更加蔚蓝,让我们的未来充满纯洁。

欣赏老师警示长鸣的篇章,遥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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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原义和现代人的理解似乎存在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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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出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这句话的本意是从本性本能上来讲,人,不论是作为整体的人类,还是作为个体的肉体凡身,凡事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充分考虑。否则,就会受到天地自然的惩罚。并且,这种惩罚相当严厉,严厉到诛杀毁灭的程度。与现在人所理解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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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任何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系统同样希望以最少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功能效应。因此把这个基本理念拓展延伸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就形成了广义的社会学理念:任何系统或主体都会追求可持续的价值率最大化(或追求可持续的利益最大化)。这里特别要强调,“利益最大化”具有如下内涵:是长远意义而不是眼前意义的;是整体意义而不是局部意义的;是社会性意义的而不是个体性意义的;是全面价值层次意义而不是单一价值层次意义的;是客观意义而不是主观意义的;是综合性意义而不是片面性意义的;是辩证意义而不是形而上学意义的。不难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实际上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一基本原则最为通俗、最为形象、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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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万物(包括人)坚持自我是一切秩序的基础。如果万事万物不坚持自我,一切秩序将不复存在。这里的秩序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我们之所以看到天地有别,多彩绚丽的自然景观、自然秩序,是万事万物“为我”即坚持自己的结果:石头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石头,大山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山,树木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树木,小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小鸟,大象在拼命地“为我”而做大象,泥土在拼命地“为我”而做泥土,白云在拼命地“为我”而做白云。之所以说石头做石头需要拼命地“为我”,是因为石头并非肉眼所感觉的那么坚强,它也会为风雨所侵蚀,随岁月的流逝而老去、死去、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具备初步的化学知识,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一点。石头需要自己强烈的分子间引力来抗拒风雨,它的天敌是酸雨。如果石头不再拼命“为我”而做石头,如果万事万物(包括人)不再拼命“为我”而做回自己,那么我们将回到盘古之前的无天无地的混沌世界。社会的主体是个人,象自然界一样,正是人人的拼命“为我”导致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景观、促进了文明的繁荣进步。如果人人都不“为我”而泯灭个性,那么人类的社会景观将灰飞烟灭。
  中国古代曾经的过杂家的“杨朱学说”而遭到孟子激烈批判。杨子学说的内核是“为我”,经典阐释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坚持“仁义”的孟子眼中,“扬子取为我,把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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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诸子百家时代,群星璀璨,像当代的经济学家一样。历史也为诸子百家区分了“主流”和“非主流”。孔孟成了历史演进中的主流,而为孔孟所批判的其他思想大家成了“非主流”,成了“杂家”。
  在反思变革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估这些所谓的“杂家”和非主流的价值,当重新审视这些“非主流”的诸子百家的思想内蕴时,我们可以发掘出启迪当前变革的真知灼见。
我们来比较一下处于历史“主流”的孟子的“仁义”和“非主流”的杨朱的“为我”。不能简单地说是孟子对还是杨子对,也不能简单地说孟子错还是杨子错。我们评价一种理论一定要考察这种理论的前提假设和隐含前提假设。孟子的“仁爱”就是强调舍己为人,以他人为中心,相反杨子的“为我”是以自我为中心。在当时的整个社会知识和财富积累贫乏,任何单独的个体都不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孟子的“仁义”更有实用价值。而杨子的理论更是能揭示自然秩序、社会秩序何以存在这一永恒主体。所以,历史地看,孟子和杨子是站在两个不同的高度阐述两个不同境界的“真理”,尽管由于“实用性”孟子的仁爱成为历史的主流,但是,杨子的“为我”是更接近于“大道”的永恒真理,其境界也高出孟子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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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思是第一个认识“自己”的人,因为马克思把全人类当做自己,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的,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变成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无产阶级自己。马克思说:“历史的结果就是:最复杂的真理,一切真理的精华,(人们)最终将会自己了解自己。”马克思说,我已经说了,我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人类与自然之间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归根结底是人物自己。人类不把自然(天地)当作自己,就是说,人不为自然自己,大气污染,地球透支,岂不是天诛地灭?
  列宁理解马克思的灵魂,自己了解自己,他说“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主要的注意力应反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源泉上。”
  毛泽东说过“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三毛疑惑不解:“自己是什么?自己是谁?自己是自己的吗?”崇拜自己可以,但不能迷信自己。因为自己这个人物是在运动自己的过程中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如果人过于相信自己,最终就会迷失自己。这是对“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正确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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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980年,《中国青年》第5期发表了潘晓的来信,提出“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引起青年广泛的关注。被称为中国青年思想初恋的讨论,之所以以失败而不了了之,原因就是她错用了“自我”这个故纸堆里的概念。自我就是自个,他和别人是矛盾的。如果换成自己,这句话该为“主观为自己,客观更为自己。”因为主观为我自己,客观为包括我在内的全人类自己。就是和谐自己,是人物自己壮丽的爱情。
  有不信佛的朋友说:这个社会就是要尔虞我诈,就是要竞争,就是要自私自立才能站住脚。并且最后概括为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说最后概括的这句话,我同意。但是如果认为,人该为了名闻利养、女色、地位等等而不择手段去获取,这就是为己。然而,这是真正为己吗?问题就出在这里,这恰恰不是为自己。比如人为了获取金钱而去抢银行,最后被逮捕、枪决。这是为自己么?不是啊。正相反,这是在害自己。种下恶因,必享恶果。这样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的。金钱不是自己,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身外之物,仅是我们维护生活的工具。为金钱而奋斗决不是为自己。那么妻子儿女呢?也不是自己。名气呢?更不是了。这些都不是我们自己啊。为这些东西而不择手段、劳心费力并不是为己。那么这正好就应了这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果你这么作,那么肯定会“天诛地灭”的。相反,佛法这句话的本意才是真正的为自己。佛法倡导人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绮语、不恶口、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这样我们便不再为自己制造新的恶果,新的灾祸,这才是为自己,这才是真正的照顾自己。只有这样,人才不会天诛地灭。
  “为己”也好,自私也好。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自己的,什么不是自己的。怎样才是真正“为己”。可以说佛法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是最能照顾我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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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己”也好,自私也好。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自己的,什么不是自己的。怎样才是真正“为己”。可以说佛法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是最能照顾我们的方法。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年,又有谁可以做到从未为自己想过?又有谁可以单纯到为了别人而活?无论是什么环境,还是什么领域,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心点,那就是自己。可以说,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人人每时每刻都是为了自己而生活。只不过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信念、追求;有些人则为了追名逐利罢了!让自己为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每个人各不相同,这种差别也就是小人与君子的差别。可是,我认为这种差别不是客观的,而是人为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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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7 21: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欣赏,引经据典,哲理引人深思,点赞学习,支持优秀,遥祝老师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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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23: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邓仲祥 发表于 2017-9-1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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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23: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水之湄 发表于 2017-9-17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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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23: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牛老伍 发表于 2017-9-17 21:36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原义和现代人的理解似乎存在一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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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17 23: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萧^易水 发表于 2017-9-17 21:54
拜读欣赏,引经据典,哲理引人深思,点赞学习,支持优秀,遥祝老师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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